为了更好地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维护教育公平,根据《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专家组和复试事务工作组,全面负责我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复试录取细则的制定、复试过程的面试、监管、拟录取名单的审定等。
二、复试分数线及专业
一志愿考生: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初试成绩达到报考学科门类一区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不再寄发复试通知单。报考我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我校相应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即可进入复试。请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用“报考专业+姓名”加入2023年计信学院研究生复试群(群号:675698610)。
三、复试时间
2023年4月2日-2023年4月3日。
四、复试资格审核、缴费
1、时间:2023年4月2日上午 8:30-10:30
2、地点:教育大楼1716会议室。
3、审核需准备以下材料:
①《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附件1,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②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③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自考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省自考办毕业证明,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校毕业证明);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毕业生);
④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⑤《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基本情况表》(附件2);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没有两证者,不予按专项计划录取。
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现场扫码缴费。2023年我校收取复试费用为100元/生。考生资格审核合格后,现场扫码缴费,未完成缴费不能参加复试。
5、加分项目。有“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3月30日前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我校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加分库核查,通过后再参加复试。其中包括: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复试内容及形式。
1、复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从东大门进入学校。
2、复试包含笔试、思想品德考核、综合面试、外语能力测试等考核形式,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查。
3、面试安排(4月2日下午13:00—结束):
面试地点:教育大楼,具体教室号会发布在群里。
流程如下:
面试考核内容包含思想品德、外语能力、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三个部分。
每名考生复试时间约为26分钟,流程为:自我介绍、思想品德考核、抽题回答问题、考官提问交流。
每名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后,抽题回答问题。每名考生2道题目(1道中文1道外语);其中,外语题目必须用外语回答。
4、笔试安排:
笔试时间:2023年4月3日上午8:30-10:30;同等学力加试:10:40-11:40。
笔试地点:教育大楼,具体教室号会发布在群里。
六、录取
1、复试总评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40%)+专业能力测试(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30%)。
2、考生总评成绩计算办法(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均为百分制):
考生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
注: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同,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同,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录取:
①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
②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
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有不合格(低于60分)者。
4、按复试总评成绩排名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等次,具体参见最新《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在录取学院评定新生奖学金等次,评定奖学金时的总评成绩按所录取专业考生总评成绩计算方式计分。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请所有复试考生密切关注我校和我院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以及复试群内通知,保持联系畅通,若因考生本人联系方式不畅通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责!没有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2、湖北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研招办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办公室:0714-6511915,515971285@qq.com;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714-6570761,yzb@hbnu.edu.cn;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714-6573766,jw@hbnu.edu.cn。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11号湖北师范大学
附件:1.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doc
2.湖北师范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基本情况表.doc
湖北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