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维护教育公平,根据《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培养副院长、副书记为主要成员,包括相关领域的专家(一般应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若干名,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审核本学院拟录取名单。
2、学院按招生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组,由相关领域的专家5人以上组成,复试前由学院随机抽取5名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参与复试。复试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及专业
一志愿普通考生复试分数线:
报考专业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备注 |
(040110)教育技术学 | 341 | 45 | 135 | A类国家线 |
(045114)现代教育技术 | 341 | 45 | 68 | A类国家线 |
(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 260 | 34 | 51 | A类国家线 |
(085404)计算机技术 | 312 | 34 | 51 | 学校自主划线 |
(085410)人工智能 | 292 | 34 | 51 | 学校自主划线 |
报考我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我校相应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即可进入复试。
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按照本《细则》中的复试要求按时在规定地点参加复试,学院不再寄发复试通知单,逾期未参加复试视为放弃。请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用“报考专业+姓名”加入2025年湖师计信学院研究生复试群(QQ群号:980308119)。
三、复试实施办法
1、缴费。
2025年我校收取复试费用为100元/生。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平台进行缴费,已缴费但未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费不予退还。
2、资格审核。审核需准备以下材料:
①《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附件1,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②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③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自考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单,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⑤《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基本情况表》(附件2);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内页,入伍时间在大学入学时间之前的,考生还需提供参军入伍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证明。大学专科(含入学前保留学籍、在读期间和毕业后)入伍,之后取得本科学历并以本科学历报名的,还需提供专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加分项目。有“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2025年3月22日前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我校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加分库核查,通过后再参加复试。
4、复试安排。
具体内容 | 时间 | 地点 |
资格审核 | 2025年3月21日 上午8:00-结束 | 教育大楼,具体教室号会发布在群里 |
笔试 | 2025年3月21日 下午2:00-结束 | 教育大楼,具体教室号会发布在群里 |
面试 | 2025年3月22日 上午8:00-结束 | 教育大楼,具体教室号会发布在群里 |
复试内容及形式。
①复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考生凭初试准考证进入学校。
②复试包含思想品德考核、综合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
四、总评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总评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 = 综合面试(40%)+专业能力测试(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30%)。
2、考生总评成绩计算办法(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均为百分制):
考生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
注: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同,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同,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录取:
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②复试中专业能力测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科目任何一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
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有任一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
④考生违反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以及学院有关复试管理规定者。
五、录取原则
(一)根据实际招生计划数按照总评成绩分专业或方向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根据学校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其他录取要求以学校复试录取方案为准。
湖北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研招办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办公室:0714-6511915,515971285@qq.com;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714-6570761,yzb@hbnu.edu.cn;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714-6573766,jw@hbnu.edu.cn。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11号湖北师范大学
附件:附件1.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doc
附件2.湖北师范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基本情况表.doc
湖北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3月14日